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为内设党政管理机构,是学校组织开展科学研究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、科研成果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、内设科室和干部职数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统筹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;组织实施各级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检查、验收等全流程管理,推进科研创新团队和重点平台建设;负责知识产权申请、保护及技术合同管理,统筹科研成果评定、奖励申报及科研档案管理;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,组织学术会议、活动及科研诚信建设;承担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,协调科研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。负责制定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,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;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收集、宣传和转移推广;负责科研量化与考核,保障科研工作规范高效运行,服务学校科技创新发展;负责学校科协秘书处工作;负责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内设机构
设项目管理科、科研平台管理科、知识产权科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4个科技机构。
三、干部职数
设干部职数6名。其中科学技术处处长1名(正处级),科学技术处副处长1名(副处级)。下设项目管理科(科级职数1名),科研平台管理科(科级职数1名),知识产权科(科级职数1名),科技成果转化中心(科级职数1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