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洱学院科学技术处
科通﹝2025﹞95号
各项目负责人:
按照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事业单位财政科研项目绩效工资单列管理的通知》(云教函〔2023〕177 号),为做好我校单列增加 2025 年财政科研项目绩效工资总量有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:有间接经费预算的财政性科研项目。
二、申报方式
(一)请项目负责人填写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申报表,并提供相应支持材料。项目性质请咨询财务处刘香老师。
(二)科研绩效申请额度:科研绩效申报仅限于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中间接经费,其中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按立项30%、完成中期检查30%、结项验收40%比例进行申报。
(三)截止日期:2025年11月6日上午10:00。
(四)材料提交:请项目负责人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支撑材料一式二份(A4双面印制)交到和谐楼404室,并将《申报表》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。
联系人:庞文静
联系电话:15891952368
科技处邮箱:peukxjsc@peu.edu.cn
附件:财政性科研项目绩效申报表
科学技术处
2025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