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,营造良好学术环境,引导全校师生遵守学术规范、坚守学术诚信,摒弃学术不端行为,规范科研经费使用,保证科研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,现将关于签署《科研道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签署承诺人范围
《科研道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》签署承诺人为所有我校可从事科研工作的教职工,包括在职在岗专职教师、专职研究人员和行政、教辅部门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及编外人员等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请各二级学院、部门认真统计梳理各自部门、二级学院中符合签署要求的“承诺人”,要求全覆盖无遗漏。将本部门所有“承诺人”信息及签署情况填入《xx部门/二级学院承诺人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。
(二)《科研道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》要求签署人亲笔签名,不可代签。
(三)请各部门、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7月15日12:00前将《xx部门/二级学院承诺人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,于2026年7月17日12:00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《xx部门/二级学院承诺人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版、签好字的《科研道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》纸质版报送至和谐楼404室。
联 系 人:乔康
联系电话:13698715710
电子邮箱:peukxjsc@peu.edu.cn
附件
1. 《科研道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》
2. 《xx部门/二级学院承诺人汇总表》
科学技术处
2026年7月13日